云南大学卓越计划工作方案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的高等教育重大计划。为加快培养适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桥头堡”发展战略和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创新型、应用型高等工程人才,根据《云南省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云高教[2011]76号)精神,特制订云南大学卓越计划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况
云南大学始建于1922年,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改革开放后,特别是90年代以来,云南大学获得了长足的进步。1996年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1年列入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
近几年来,云南大学遵循“立足边疆、服务云南、提升水平、办出特色”的办学思路,树立“求真、求新、求善”的办学治校理念,紧紧抓住“211工程”、呈贡校区和省部共建的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上了新的台阶。云南大学已成为一所以民族学,生物学,特色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以及边疆问题和东南亚、南亚国际问题研究为优势特色,文、史、哲、经、管、工、理、法、教育、农等学科较为齐全,人才密集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学校下设17个学院、8个研究院、1个公共课教学部、1个留学生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3000余人,研究生12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818人,专任教师1605人,其中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13人,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中科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4人,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51人,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52人,云南省高校教学科研带头人21人,云南省教学名师15人,云南省创新团队5个,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5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4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9人。
云南大学学科特色鲜明,学科门类齐全。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0个,拥有民族学、生态学、专门史、微生物学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7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有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4门,教育部—IBM精品课程1门,教育部—INTER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有1个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4个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新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Linux技术培训与推广中心。
近十年来,学校大力发扬重学术的办学传统,推行学术兴校,科研平台建设、获取科研项目、经费和科研奖励、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连年大幅增长,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我校主持国家“973计划”项目1项、“863计划”项目3项、国家水专项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5项,先后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等诸多国家级大奖。有3篇论文发表于世界顶级学术刊物《Nature》、《Science》。学校主办有《思想战线》、《云南大学学报》文、理科版等学术刊物,其中,《思想战线》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社会科学十一种名刊,成为全国地方高校进入教育部首批名刊工程的学术刊物。
面向未来,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省部共建大学和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云南大学将继续秉承“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云大精神,突出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和办学效益,进入全国高校50强,努力建成“西部一流、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区域性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工程教育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
(二)基本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及有关文件精神,借鉴世界先进国家高等工程教育的成功经验,在云南省加快培养适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桥头堡”发展战略和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创新型、应用型高等工程人才的基础上,以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学科为依托,以培养“强实践、能管理、善创新”的未来优秀工程师为目标,以校企联合为平台,以工学交替为手段,以课程体系改革为核心,以政策、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着力提高工程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积极探索工程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为学校其他工科专业提供有益的借鉴。
三、实施内容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以培养拔尖人才为目标,改革工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机制,以实际工程为背景,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提升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通过构建以专业能力为导向的模块化教学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开展实践教学,与企业进行联合教学,编著特色系列教材,建立多元化的师资队伍,加强校企产学研合作,完善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保证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遴选方式
云南大学“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施对象是从试点专业所在学院相关专业的大二学生中择优选拔。计划每年择优选拔基础好、综合素质高的不少于30名学生,进入卓越工程师培养班。卓越工程师培养班采用开放式动态管理,实行滚动分流淘汰机制,分流出的学生进入普通班继续完成学业。
1.选拔
卓越工程师培养班选拔在第一学年学习结束后(即每年的7月份)进行,采用自愿报名,通过考试与面试择优进行组建。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可以参加选拔: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生,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热爱工科专业,具有工程实践潜力,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补考及不及格课程。
(3)身体健康,达到体育合格标准。
2.分流
学生在本科四年学习期间,分别在二、三学年学习结束后进行两次滚动分流。
(1)普通班学生符合分流基本条件并达到下列选拔条件者,可在第二学年末自愿申请调整到卓越工程师培养班:
① 必修课没有补考成绩;
②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
③ 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普通班学生符合分流基本条件并达到下列选拔条件者,可在第三学年结束时自愿申请调整到卓越工程师班学习:
① 必修课没有补考成绩;
②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3.3以上(含3.3);
③ 在三学年内取得应得选修课学分的70%以上(含70%);
④ 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卓越工程师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第二学年末及第三学年末调整到普通班:
① 必修课补考一门次以上(含一门次);
②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足2.5;
③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3.分流程序
(1)申请转入卓越工程师班的学生,于每学年初填写调整专业审批表,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该年级卓越工程师班实际情况,以申请学生的平均学分绩作为学业依据排队,择优选拔,确定人选,报主管校长批准。
(2)卓越工程师班转入普通班的学生,于每学年初填写调整专业审批表,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转入的专业根据该年级招生计划指标,参考本人志愿和学习成绩,由教务处组织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从卓越工程师班分流出的学生,由教务处根据普通班相关专业的学生人数,参考学生本人志愿及学习情况安排在相关专业学习。
4.学分计算和毕业
(1)普通班学生经选拔进入卓越工程师班后,按卓越工程师专业培养方案继续学习,达到相应学分和学习要求后,获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
(2)卓越工程师班学生分流后可以选择到本学院相关专业继续学习,分流后不再享受卓越工程师班学生相关待遇。分流后原学分继续有效,但必须补修相关专业核心课程后,方能获得相应的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
5.学籍管理
卓越工程师班学生的学籍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
(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通过学习和借鉴国际国内工程教育的成功经验,构建以能力为导向的模块化教学体系和以工程对象为轴心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工程设计能力、项目实现能力及创新能力。在此基础上制定满足区域经济特点,符合企业需求的特色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学的过程中,根据相关产业发展实际状况,每年和联合培养企业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和修订。
1.校内培养阶段
卓越工程师班按单独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大部分专业课程由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讲授,争取按1:3的师生比为学生指派导师(副教授以上),根据学生特点进行个性化培养。
2.企业培养阶段
(1)企业遴选
根据行业的发展需要,优先选择相关领域有代表性的龙头或骨干企业作为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合作方。入选企业应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与积极的合作态度,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应有足够的积极性并应具备“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要求的条件。
(2)联合培养
按照“化整为零、由少到多、分时分段”的原则进行校企联合培养。根据企业需求以及学校对人才培养的定位,确定企业学习阶段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学生可以分不同阶段到不同企业开展为期1周到3个月的中短期课程学习或工程实践,也可按双向选择原则,在企业进行3个月至1年的专业实习或工程实践。在企业培养过程中,从企业聘任部分资深专家作为导师参与专业技能教学,由企业导师和学校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在企业培养阶段的学习与实践,并由双方导师共同为学生确定研发方向或课题,或将企业待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如项目设计、研发等)转化为综合设计题目指导学生的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
3.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从第七学期开始,到第八学期毕业论文答辩前结束,2/3的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学生从进入企业开始,就按照企业的安排进入相关项目的研发或工程项目的实施,并结合实习完成毕业设计,不再按学校的学期安排放寒假。
(四)评价体系改革
为了确保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卓越工程师人才教育的特点,制定教学质量保障的规定,形成较为完整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总体结构包括模块化体系和模块质量保障系统、学生学习管理保障系统、实践教学保障系统和学生创新能力保障系统四个组成部分。从而规范卓越工程人才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保障卓越工程人才培养质量
此外,每年还对实习基地进行评级认定。对评价较好的实习基地进行进一步的合作,对评价不好的实习基地进行淘汰,并不断发展新的实习基地。实习基地考核指标体系见下表
云南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内容
| 评估因素
|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等级标准
| 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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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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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立与管理26
| 实习基地的建立10
| 1.建立时间
| 5
| 实习基地建立并开展实习工作三年以上
| 基地建立并开展工作1—2年
| 达不到B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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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稳定性
| 5
| 与实习基地签订协议并挂牌
| 与基地签订协议或挂牌
| 无协议,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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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与管理16
| 3.建设规划
| 8
| 1.有实习基地建设计划,并付诸实施
| 1项不符合A级要求
| 2项达不到A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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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习基地建设经费投入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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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
| 8
| 1.学院(专业)有专(兼)职实习基地联系人员
| 1项不符合A级要求
| 2项达不到A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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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院有实习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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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条件24
| 实习场地4
| 5.实习场地
| 4
| 实习工作场地满足实习教学要求,一次能安排实习学生15-20人
| 实习工作场地基本满足实习教学要求,一次能安排实习学生10人及以上
| 达不到B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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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条件8
| 6.实习指导教师
| 8
| 1.指导教师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 1.指导教师基本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 1项达不到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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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聘任实习基地所在单位中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胜任指导学生实习的兼职指导教师
| 2.聘任实习基地所在单位中能够胜任指导学生实习的兼职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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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环境与安全12
| 7.工作环境
| 4
| 实习场地、工作条件和环境完全满足实习需要
| 实习场地、工作条件和环境基本满足实习需要
| 实习场地、工作条件和环境不满足实习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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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条件24
| 实习环境与安全12
| 8.安全状况
| 4
| 实习基地重视安全工作,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与安全管理规定,基地使用以来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 实习基地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与管理规定,基地使用以来未发生过较大的安全事故
| 实习基地使用以来发生过较大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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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环境与安全12
| 9.安全状况
| 4
| 学院有实习的安全保障制度,并严格执行
| 学院有实习的安全保障制度,但未严格执行
| 学院没有实习的安全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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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教学工作与效益50
| 实习教学文件20
| 10.实习大纲与实习指导书
| 10
| 1.有规范的实习教学大纲,有明确的实习教学目的及内容
| 1项未达到A级要求
| 2项均达不到A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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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实习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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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习计划
| 10
| 1.有与实习基地实际情况相符的实习计划,实习计划中学生工作内容详实、师生安全保障措施得力
| 有与实习基地实际情况相符的实习计划,实习计划中学生工作内容不够具体,有师生安全保障措施,但执行情况一般;有实习工作总结
| 实习计划及总结内容不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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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习计划执行情况良好,有实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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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教学工作15
| 12.实习安排
| 5
| 能依据培养方案,适时安排学生实习,保证实习质量
| 能安排学生实习,基本能保证实习质量
| 达不到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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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 10
| 1.实习内容能很好地结合专业特点,实习基地提供的实习岗位对学生锻炼很大
| 实习内容能结合专业特点,实习基地提供的实习岗位对学生锻炼较大
| 达不到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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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习基地有因地制宜、能开发学生潜能的实习项目,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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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教学效果15
| 14.教学效果及成果
| 15
| 学生实习达到专业教学要求,整体实习效果良好,有实习成果
| 学生实习基本达到专业教学要求,整体实习效果一般
| 学生整体实习效果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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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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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学方式改革
在原有的专业教学方法基础上,根据卓越工程师的培养要求,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进企业现场教学、工程项目教学、工程实学案例教学、资深工程师传道“准工程师”教学等教学方法和手段。
1.企业现场教学
企业现场教学以资深工程师为主体,在产学合作企业了解现场生产过程,体验岗位工作环境,增强感性认识,加深对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理解。
2.工程项目教学
利用本专业承担的产学合作工程项目引入教学环节,优化教学内容,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专业核心课程引入项目教学。
3.工程实学案例教学
将一些典型的工程实学案例充实课堂,将理论知识迅速接轨工程案例,加深对工程理论知识的理解。
4.资深工程师传道“准工程师”教学
邀请科技型企业家、资深工程师传道“准工程师”,利用他们丰富的工程、工艺实践经验,组织课程与实践教学,加深对理论课程的理解,培养学生的企业家精神、市场头脑、企业文化、技术经济思想、环境意识、国际化意识、集成创新等基本素质。
5.企业工程实践环节“双师”教学
企业工程实践环节,由企业资深工程师和企业背景教师共同指导,学生面对实际的项目个案,结合受训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个案调研和工程设计,撰写调研和工程设计报告,通过小组讨论和企业工程师点评,对报告进行分析研究,同时结合在岗实践,使学生能充分理解现实,加强生产、研发和检测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培养。
(六)评价体系
积极探索评价方法的改革,构建合理的评价体系。以客观、公正、合理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为原则,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工程素质、工程实践和应用创新能力进行多方位的评价。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笔试、口试、报告、答辩、论文和项目成果相结合,第一课堂考核与第二课堂考核相结合,校内老师评价与企业导师评价相结合等评价方式。
1.具体考核方法
(1)理论教学成绩:由课堂笔记、实验、阶段性测验、小论文、作业、期末考试等几部分成绩组成。
(2)实践环节成绩:
工程设计和项目实训:对学生进行现场答辩并验收项目成果及实训(设计)报告,教师根据其实训(设计)过程表现、答辩表现和实训(设计)报告综合评定实训(设计)成绩。
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学生在企业实训、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老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对学生完成的阶段性任务质量、综合表现、具备的能力、撰写的项目文档进行过程考核。最后,由校内老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评阅答辩,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表现、过程考核成绩、项目文档规范、以及项目的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考评并给出成绩。
(3)创新能力成绩:按照学院第二课堂实施办法评定。
2.理论课程
理论课程以平时成绩(20%)+期中考试(或考核)成绩(20%)+期末考试(考核)成绩(60%)组成。争取在原有考核基础上,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增加小测验、小论文、报告、讲演等环节,从考核学习成绩向评价学习成效转变,引导学生从注重考试结果向注重学习过程转变。
3.实验课程
按照试点专业不同课程的特点分别建立多元化的实验课考核评分办法,但规定了各实践课的学生成绩应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报告成绩,占20-40分;该成绩由任课教师批阅学生报告给出,给分依据包括报告的规范性、客观性、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对结果分析的合理性、经验与不足以及改进的建议等;二是过程表现与结果分,占30-50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践过程中的表现及通过学生原始记录求得结果的准确性给出,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预习情况、操作情况、态度、习惯、纪律和结果等。三是考核成绩(操作考核、口试或笔试),占10-20分,由课程任课教师集体给出若干题目,由学生随机抽取一个进行考核。四是考勤、卫生和安全意识等成绩,占5-10分。
4.企业工程实践
在企业工程实践考核评价方面重点考核实际操作能力、专业实践成果、创新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精神等几个方面,考核方式包括专业实习记录、实习报告、生产操作能力、毕业设计报告与答辩、综合能力和素质评价等,由专业教师和企业资深工程师共同考核。考核内容权值:实际操作能力(0.3)、专业实践报告(0.35)、创新能力(0.15)、工作态度(0.1)、团队协作精神(0.1)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机构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成立“云南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云南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卓越人才培养的政策、规划和建设方案。
1.云南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教务处分管人才培养的副处长、教务处分管实践教学的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各相关学院院长
2.纳入卓越计划实施专业所在学院成立各学院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全面落实实施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工作。
(二)质量监督保障
充分发挥校、院教学督导组、校、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团队的作用,建立院系领导、院教学委员会和院督导组专家听课制度,同行评教制度、学生评教制度,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专业教学质量监督和管理机制,采用多种方式如学生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各种类型的听课制度、检查备课和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和同行评教等加强对教学过程的检查力度。同时,采取措施增加教师和学生的沟通渠道,确保教学质量。每学期根据学生评议、同行评议、各类听课打分等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排队,实行末位淘汰制,对教学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对教学效果差且态度不认真的教师给予相应处理。
(三)师资保障
优先选聘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优秀教师承担校内教学任务。并从合作企业中聘任有专长、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授或兼职讲师。兼职教授/讲师以兼课或讲座、报告会等形式成为师资的组成部分,把工程实例、工程意识、工程文化和工程精神带到校园、带进课堂、传授给教师,并与专业教师深层次合作,结合理论模块进行相关实训。
同时,为了教学使能够及时反应企业需求,并不断提高教师的工程技术能力,还将与合作企业建立教师定期挂职锻炼和顶岗工作机制,联合设立挂职或顶岗工作岗位,选送工程背景良好的中青年教师与实习学生一起进入企业进行学习实践,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月/年,每个企业为期一年,并通过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专业核心课程的授课。教师挂职或顶岗工作期间待遇不变,在考核和各类评优中,对有企业工程实践经历的教师优先考虑。
学生在企业工程实践阶段的培养采用学校和企业双导师制,学校导师同样挑选具有企业工程经历的教师,企业导师则聘用企业内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善于指导的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技术骨干人员。
(四)条件保障
经过多年的办学积累,依托企业建立校企培养联合体,聘请企业工程师为学生作相关知识讲座,组织学生参观、参与企业的项目研发,使学生及时了解、掌握专业发展动态。同时与相关领域有代表性的大龙头或骨干企业签订共同培养人才协议,融入企业技术力量作为师资,利用企业的设备、环境和先进技术资料作为培养条件,能够确保“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
(五)政策与经费保障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工程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积极性,对参与“卓越工程师计划”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按乘系数1.3计算,并且在职称评聘及各类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时学校将加大经费投入,在教学个环节中优先确保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施的需要,除了学校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外,参与“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的每位学生每年增加400元教学业务费补贴,用于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和企业实习实训。另外设立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聘请校外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来校教学或指导学生实践。
云 南 大 学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