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异动的,须填报相应异动申请表报项目执行单位[1]审批,审批通过异动才生效。
我校目前共有“延期结题”、“项目终止”、“项目异动”、“人员异动”这四种异动形式,对应四种异动申请表。
国家级、省级项目申请异动,请填写相应的异动申请表,一式一份,交到校本部文津楼103实践教学科。教务处每年组织两次审批,分别是5月份和10月份。审批通过的项目将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异动结果。
校级项目申请异动,请填写相应的异动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在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前交到项目所属学院,由学院审批。审批通过的评审表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学院保留,另一份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教务处收齐各学院报送的异动审批结果之后,每学期统一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一次校级项目的异动结果。
附件:
1.各种异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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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级、省级项目的执行单位是教务处;校级项目的执行单位是项目所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