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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创”)的申报工作。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促进我校本科教学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落实“科研育人、实践育人”,强化创新能力的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省“桥头堡”建设需要、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指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一、申报对象

“校创”项目团队人数为2-5人。我校2014级、2015级、2016级在校本科学生均可参加项目,学院不限,专业不限。其中2014级学生只能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参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是云南大学在编教师,应具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科背景或科研经历。

每位同学限参与1个项目,每一位指导教师限指导一个项目,不能交叉申报。如果同一个学生或同一位指导教师出现在多份申报书当中,则几份申报书在初审时都将被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学生可以自行提出研究内容,自由组队并聘请在相关学科领域内有造诣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也可由指导教师提出课题并召集有兴趣的学生进行组队。

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对于跨学院组队的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项目所在单位。项目所在单位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项目申请通过后将获得的学校资助经费将划拨到项目所在单位,项目组使用经费时到项目所在单位报销。

二、执行年限

项目执行年限为一年。

三、遴选及经费资助

申报流程为:学院评审推荐,学校遴选并公布立项结果。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完成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经研究,学校今年提高了资助标准,按照理工科类0.40万元/项、文科艺术类0.30万元/项予以资助。申报项目须提出有学术价值、难度适合本科学生、工作量在项目执行周期内可以完成的项目研究目标,并制定合理的项目经费预算,所需经费不超过项目资助额度。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组于2017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各学院根据推荐指标进行评审(今年各学院推荐指标已根据2016年各学院实际申报情况做出了调整),并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远楼210,电话:65031440)。

1、推荐项目的“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2、推荐项目的“评审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各学院推荐名额

学校从各学院推荐项目中遴选120项作为校级项目予以立项建设,各学院推荐指标如下表。

推荐指标

推荐指标

法学院

6

生态学与环境学院

6

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6

生命科学学院

7

公共管理学院

7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历史与档案学院

4

物理与天文学院

8

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

文学院

2

软件学院

9

新闻学院(南亚东南亚国际传媒学院)

8

信息学院

8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学院)

4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3

外国语学院

2

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

9

艺术与设计学院

5

农学院

2

建筑与规划学院

10

体育学院

2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

9

国际学院

1

教 务 处

2016年4月6日

附件:

1、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今年的申报书略有调整,请以此次发布的为准。)

2、学科分类与代码

3、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评审表

附件3: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评审表.doc(大小:46KB)

附件2:学科分类与代码.doc(大小:1722KB)

附件1: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大小:2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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