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云南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云大教[2016]10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目前学校大类招生培养的实际,为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范围及对象
1.各学院按专业招生培养的2018级学生,可在全校重点本科专业范围内(包含本学院专业)选择专业;
2.各学院按专业招生培养的2017级学生可在本学院范围内选择专业;
3.按类别招生培养的2018级学生可申请跨类转到其他专业;
4.昌新国际艺术学院、国际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除外)只允许2018级学生在本学院范围内选择专业。
5.体育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ACCA方向)学生不参加学生自主选择专业。
二、2018级学生跨学院选择专业
1.各学院可以接收的外学院转入学生人数按照学院实际学生人数的10%进行行测算(见附表:《2018-2019学年各学院专业可接收的跨学院转专业统计表》,具体各专业接收人数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请各学院在4月4日之前,在教务系统上学籍中心--转专业管理—转专业招收专业设置模块依据不同转专业批次完成招收专业设置,教务处在4月5前审核完毕后向全校学生公布。注意:本次转专业共五个批次:1、2019年春转专业(2018级学生跨学院申请转入专业)2、2019年春转专业(2018级学生学院内申请转入专业)3、2019年春转专业(申请转入经济管理类下专业)4、2019年春转专业(申请转入生命化学类下专业)5、2019年春转专业(2017级学生转专业)。其中跨学院转专业的涉及第1、3、4三个转专业批次,大类的两个批次已经初步设置,请涉及到的学院根据大类下的具体专业招收情况自行修改,需要增加的请自行增加后提交。每个学院一般须完成三个批次的专业设置,请学院按照分配的名额,在系统上设置各招收专业人数、考核办法、转入学院联系方式及报名条件说明和录取条件说明等。
2.拟跨学院选择专业的学生应在第七周(4月8日至4月14日)在教务系统学籍中心--转专业管理自行填报转专业志愿(注意: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转专业批次进行申请,申请转入大类下具体专业的可以填报多个转专业志愿,但最多不能超过该大类下的具体专业数;申请跨学院或者跨类转入其他学院专业的,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同一大类的不能申请转入该大类下的具体专业,待2019年秋季学期大类分流的时再进行专业身份确认)。拟转入学院在4月19日前收齐整理好转专业学生名单,做好通知学生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准备工作。为方便转出学院知晓学生转专业意向,在教务系统学籍中心—转专业管理—转专业转出院系审核,由转出学院点击审核通过按钮,同意学生转出,转出学院不得对转专业学生作出限制。
3.各学院应在5月10日前,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各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同意转入本学院的学生名单,在教务系统学籍中心—转专业管理—转专业转入院系审核,按照系统操作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并将转专业结果张榜公示一周。
对于申请转入经济管理类或生命化学类的学生,由两个大类涉及的六个学院分别组成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考核,在5月10日前在对应的转专业批次下导入考试成绩,由教务处依据考核成绩在教务系统上完成录取工作,及时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转专业录取结果。
4、因本次转专业第一次通过教务系统完成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等工作,为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及归档等工作,请各学院于第十二周(5月17日)前将2019年春转专业(2018级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批次下,经公示后同意转入本院专业的学生名单纸质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于5月31日前公布批准跨学院选择专业的学生名单,并于本学期第十六周选课前,为批准跨学院选择专业的学生统一办理专业异动手续。被批准跨学院选择专业的学生,自下学期开学起,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
5.被批准跨学院选择专业的学生,在本学期结束以前,其学籍仍然留在原学院,参加所在学院的一切活动,服从原学院的管理。
三、2018级、2017级学生学院内选择专业
1、请各学院在4月4日之前,在教务系统上学籍中心--转专业管理—转专业招收专业设置模块,在2019年春转专业(2018级学生学院内申请转入专业)批次、2019年春转专业(2017级学生转专业)批次下分别完成招收专业设置,具体转入人数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不占用跨学院转专业人数指标。教务处在4月5前审核完毕后向学生公布。
2、院内转专业的2018级、2017级级学生应在教务系统学籍中心--转专业管理自行填报转专业志愿,在4月26日前完成提交。学院在第十一周(5月10日)前完成对申请学院内选择专业学生的考核或测试,确定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系统学籍中心—转专业管理—转专业转入院系审核,按照系统操作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将2019年春转专业(2018级学生学院内申请转入专业)批次、2019年春转专业(2017级学生转专业)批次下的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盖章的转专业名单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于5月31日前公布批准学院内选择专业的学生名单,并于本学期第十六周选课前,为批准学院内选择专业的学生统一办理专业异动手续。被批准跨学院内选择专业的学生,自下学期开学起,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
四、其他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政策性较强,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应认真对待此项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同时要对学生进行必要指导。
附件1:《2018-2019学年各学院专业可接收的跨学院转专业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
2018-2019学年各学院、学科和专业可以接收的 跨学院转专业统计表 |
学院 |
专业 |
各专业可接收人数 |
学院可接收人数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8 |
12 |
汉语国际教育 |
4 |
历史与档案学院 |
档案学 |
3 |
12 |
历史学(基地班) |
5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民族学 |
3 |
8 |
社会工作 |
3 |
社会学 |
2 |
新闻学院 |
新闻学 |
6 |
11 |
广播电视学 |
5 |
法学院 |
法学 |
26 |
26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9 |
27 |
法语 |
3 |
日语 |
3 |
缅甸语 |
3 |
泰语 |
3 |
越南语 |
3 |
印地语 |
3 |
公共管理学院 |
哲学 |
5 |
21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5 |
行政管理 |
6 |
公共事业管理 |
5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5 |
2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金融学 |
3 |
会计学 |
3 |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
3 |
财政学 |
4 |
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4 |
21 |
财务管理 |
4 |
旅游管理 |
4 |
电子商务 |
3 |
物流管理 |
3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工商管理(创新创业班) |
30 |
30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3 |
25 |
网络工程 |
7 |
信息安全 |
1 |
数字媒体技术 |
14 |
信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8 |
2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 |
通信工程 |
6 |
物联网工程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2 |
12 |
物理与天文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5 |
20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5 |
天文学 |
2 |
数理基础科学(基地班) |
4 |
物理学 |
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 |
17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3 |
统计学 |
5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 |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 |
化学 |
7 |
20 |
制药工程 |
7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3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5 |
15 |
生物科学(基地班) |
3 |
生物技术 |
5 |
生物技术(基地班) |
2 |
生态学与环境学院 |
环境工程 |
3 |
10 |
环境科学 |
2 |
生态学 |
3 |
生态学(菁英班) |
2 |
农学院 |
园艺 |
3 |
6 |
植物科学与技术 |
3 |
建筑与规划学院 |
城乡规划 |
4 |
16 |
土木工程 |
8 |
建筑学 |
4 |
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 |
大气科学 |
5 |
24 |
地理信息科学 |
5 |
地球物理学 |
4 |
地理科学 |
5 |
地质学 |
5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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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