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意见,结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十二五期间高职高专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总结我省“十一五”期间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开始将启动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的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项或多项具体的任务,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取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结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为我校本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2008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立项,但可作为成员参加)。
三、资助项目数和额度
最终立项数为12项,每项按照教育厅资助1万元,学校1:1配套资助。如果入选项目为201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则按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标准给予资助。
四、项目申报
学生申报项目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以团队方式申报,学校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组合,每个团队不超过4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同。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申报学生应认真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申请书可到我校质量工程网站http://zlgc.ynu.edu.cn或者教务处网站/下载),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一式三份,在2012年5月7日前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严格初审并返给学生修改,于2012年5月14日前按照各学院分配的推荐评审名额(分配名额见下表)将项目申请书以及附件2所涉及表格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校本部文津楼103)。
各学院按分配名额共推荐24项,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出12项。
201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推荐评审项目数
学 院
| 分配名额
| 学 院
| 分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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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 4
|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信息学院
| 4
| 城市建设与管理学院
| 2
|
软件学院
| 4
| 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
| 2
|
物理科学技术学院
| 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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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评审
项目分预评和终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预评小组,对各学院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预评,预评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校教务处,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终评答辩,并评选出最终的上报项目。评出的项目经公示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并报云南省教育厅。
六、项目管理
1.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和指导;
2.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和导师不得随意变更;
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将分步拔付到位,项目经费由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组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由教务处审批使用。
4.本项目运行周期原则上为2年,若因特殊原因延长,需个人申请,指导教师、学校同意,但要求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之前必须结题。项目组成员特别是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若特殊原因需要修改,需报教育厅同意。
七、相关政策
1.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并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
2.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取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3.学校将对立项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联系电话:5031440
办公地点:校本部文津楼103
附件:
1、“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
2、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的通知.doc(大小: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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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doc(大小:7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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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大小:3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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