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总结我省“十一五”期间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启动了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
按照省教育厅2014年“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我省各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与创业能力的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省“桥头堡”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二、计划内容及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的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项或多项具体的任务,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取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结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执行年限
项目执行年限可以是一年或者两年。执行年限为一年的项目,2014年10月进行中期检查、2015年5月进行结题验收;执行年限为两年的项目,2015年10月进行中期检查、2016年5月进行结题验收。
四、资助对象
学生可以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项目。也可由指导教师提出课题,召集有兴趣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鼓励中期检查成绩较好的2013年校级项目组,在原有校级项目的基础上继续申报2014年国家级、省级项目,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立项后,原有校级项目继续执行。
项目团队学生人数一般为2-6人(含项目负责人)。我校2011级、2012级、2013级在校本科学生均可参加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由2012、2013级在校本科学生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科研项目经历。已经担任过往年国家级、省级项目负责人的学生,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每个学生限参与申报一个2014年国家级、省级项目。
学生可聘请在相关学科领域内有造诣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也可由学院给项目组指派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科背景或科研经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对于跨学院组队的项目,以指导教师所在单位作为项目所属单位。项目经费的学校配套资助部分将划拨到项目所属单位,由项目所属单位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经费审批。
五、遴选及评价方式
申报项目须提出有学术价值、难度适合本科学生、工作量在项目执行周期内可以完成的项目研究目标,并制定合理的项目经费预算,所需经费不超过项目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申报为国家级、省级项目同时申报,获得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作为省级项目执行,获得教育部立项的项目作为国家级项目执行。
申报流程为:学院推荐,学校遴选并向教育厅推荐,教育厅立项省级项目,教育部立项国家级项目。
六、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推荐名额
2014年全校共遴选48个项目,按照各学院2013年校级项目数量分配今年各学院的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指标。
序号
| 学院
| 2013年校级项目申报项目数
| 2014年国家、省级项目推荐指标
|
1
|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 16
| 6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16
| 6
|
3
| 人文学院
| 12
| 5
|
4
| 信息学院
| 11
| 5
|
5
| 民族研究院
| 10
| 5
|
6
| 城市建设与管理学院
| 9
| 4
|
7
| 经济学院
| 5
| 2
|
8
| 法学院
| 4
| 2
|
9
| 软件学院
| 4
| 2
|
10
| 公共管理学院
| 4
| 2
|
11
| 工程技术研究院
| 3
| 2
|
12
| 物理科学技术学院
| 3
| 2
|
13
| 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 3
| 2
|
14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
| 1
|
1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1
|
16
| 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
| 1
| 1
|
合计
| 104
| 48
|
(二)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结合2013年校级项目中期检查,对申报项目进行院内评审并按照名额指标择优推荐。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通过Netcase发给教务处胡矿。同时请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4年4月1日
项目组附件:
附件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上述附件下载地址:/?p=shownews/10
学院附件:
附件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3.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上述附件下载地址:/?p=shownews/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