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已将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纳入教师和学院教学工作量考核内容。为考核学院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奖励教师在本科教学建设中所做出的贡献,学校将开展相关工作量的统计与核算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算原则
(一)按标准核算原则
教学建设工作量统计与核算的办法,参照《云南大学教师岗位基本工作量要求及核算办法(试行)》(云大人〔2018〕
2号)的附件1《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中“(二)教学建设工作量核算标准”执行。
(二)按本校第一贡献原则
所有教学研究成果和项目必须以云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主持单位。凡涉及到集体或团队项目的分值均为总分。项目总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贡献核定分值到具体项目参与人,不得重复计算。
(三)不重复申报原则
同一项目或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时,按最高级别核算分值,不得累计计算。同一项目或成果由多个教师共同完成的,以第一完成人进行申报,其他成员不得同时申报。同一项目或成果不得同时申报学校科研工作量奖励和教学建设工作量奖励,否则取消该项目或成果的计分及奖励资格。
(四)实事求是原则
教学建设工作量的申报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扣除已核算分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统计范围
(一)统计的项目范围
1、各类教学奖励及教学竞赛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师教学比赛、教学名师及团队。
2、教学研究项目及教研论文: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019年学校统一征集、编辑出版的教学论文、案例无需填报,由凯时k66平台官网统一添加核算)。
3、教学建设项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优质生源基地、实践教学项目建设、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教材建设等。
4、指导本科生各类研究项目申报、竞赛获奖: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获奖的学科竞赛、指导本科生科研项目等。
(二)统计的时间范围
所有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统计的时间范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三、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的工作流程
(一)教师个人申报
1、请教师于2020年9月3日17:00前登录云南大学服务大厅(http://ehall.ynu.edu.cn/new/index.html),搜索“教学质量工程系统”,进入该系统后点击左边“教学建设成果登记” 栏目填报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具体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
2、除学校立项的建设项目或奖励的成果项目外,其它所有业绩均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1项成果对应1个PDF文件,材料命名为“学院+姓名+成果名称”)作为附件上传。
①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须提交论文的PDF电子版(含期刊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
②已出版的教材:须提交1份教材的PDF电子版(含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
③获奖类项目:须提交1份获奖证书的PDF电子版。
④非校级立项的建设项目:须提交1份立项通知或正式文件的PDF电子版。
3、学院管理员负责填写学院集体项目,如优质生源基地等项目。
(二)学院审核
请学院管理员(主管教学院长)对教师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对不按照学校文件及本通知要求填写的项目需退回给教师本人更改后重新提交,并请务必于2020年9月6日17:00前审核无误后提交。
四、其他说明
(一)个别项目或成果工作量的等级认定事宜
1、凡单纯由各级协会或行业企业(非官方)主导的相关项目或成果,不列入工作量认定范围;
2、凡国家级协会或行业企业与政府共同开展的项目(成果),视为省级项目(成果);凡省级协会或行业企业与政府共同开展的项目(成果),视为校级项目(成果);
3、主办单位、获奖等级等相关信息填报不清楚的比赛、获奖不列入工作量认定范围;
4、艺术、体育类的校内比赛不列入工作量认定范围;
5、教师教学比赛工作量、体育和外语类指导学生获奖工作量的核算,学校将在教师个人填报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细化调整。
6、国际平台慕课按照校级网络课程立项加结项核算分值。
(二)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工作量的等级认定事宜
2020年,我校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统一列入教学研究项目,可在项目类别中选择“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工作量同“校级教研项目”。
(三)校级课程建设项目认定范围的提醒说明
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类型较多,主要包括在线课程、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示范课程、线下精品课程、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课程思政 示范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已认定)等。个别类型如不能对应,可统一选择“校级精品课程”。
特此通知。
凯时k66平台官网联系人:
教学研究科:胡光琴、陈菲菲、李俊英、李萍(65033907)
实践科:蒋顺德、李豪杰(65031440)
附件:1、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
2、云南大学“教学质量工程系统”操作手册
凯时k66平台官网
2020年8月26日